存档人员参加职称评定的内容介绍


2006-01-19 22:34:55    22:34:55

存档人员参加职称评定的内容介绍

我中心根据国家有关职称评审规定,为存档人员办理职称评审,现将有关内容介绍如下:

一、关于社会化职称评审概述

1、社会化职称评审概述

为适应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,优化首都人才发展环境,探索建立反映能力、鼓励创新、突出业绩的科学、客观、公正的人才评价体系,北京市人事局根据中组部、人事部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要求,在部分系列(专业)的职称评审中采取个人自主申报、社会统一评价、单位择优聘任、政府宏观调控的社会化职称评审方式。进一步拓宽职称工作服务领域和范围,使在各种所有制单位中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、管理水平和能力业绩得到公正评价和社会认可。

2、实行社会化职称评审的系列(专业)范围

  根据《北京市人事局关于深化职称改革试行社会化职称评审的意见》(京人发[2003]49号)文件精神,从2003年起,工程技术、经济、会计、审计、统计、翻译、工艺美术系列的高级职称试行社会化评审。

  上述系列中、初级职称的取得仍按原办法执行。

3、参加社会化职称评审的人员范围

  凡在北京地区工作,与单位确立了人事、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,不论户籍、档案、身份和单位性质,不受单位职务数额和结构比例限制,只要符合申报条件,均可自主申报,参加社会化职称评审。

4、证书管理及聘任工作

  通过社会化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,取得北京市人事局颁发的相应级别的"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"。专业技术资格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,单位可以根据岗位需要,择优聘任。

二、中初级职称评审

1、职称认定

国家统一分配的大、中专毕业生,研究生按下列条件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:

  • 中专毕业见习期满,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的人员(可认定“员”级);
  • 大专毕业见习期满,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的人员(可认定“员”级);
  • 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,中专毕业后取得员级职务满四年的人员(可认定“助理”级);
  • 本科毕业见习期满,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、中专毕业后取得员级职务满四年的人员(可认定“助理”级);
  • 获硕士学位后,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(取得硕士学位前已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以 上的,可减一年)认定“中级”;
  • 获博士学位后,认定“中级”。

2、职称评审

  • 大专、本科毕业任助理级四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(取得第二学士学位)任助理级二年的人员(可申报“中级”);
  • 获博士学位任中级职称满二年以上,本科以上学历任中级职称满五年以上的人员(可申报高级职称)。

三、职称评审的申报材料

序号 内容目录 份数 备注
1 《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基本情况表》 4  
2 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评表》 2  
3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1 验原件
4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 验原件
5 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1 验原件
6 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1  
7 参评论文题目: 1  
8 发表过的著作证明、技术成果证明、获奖证明复印件 1 验原件
9 个人业务自传(反映本人主要从事过的专业技术工作及所起的作用) 1  
10 二寸照片4张(用圆珠笔在背面注明姓名)    

四、有关具体评审时间、条件,我们都将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通知及时在我中心网站上公布,欢迎大家访问我们的网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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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中国贸促人才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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