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在我中心存档的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须携带存档合同、身份证复印件到我中心填写“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申请表”办理开户,在开户时,经办人需对申请人进行审查,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16% ( 其中个人交存8%,企业交存8% ) 交纳一年的公积金,办理开户,建立个人编号。
2、办理汇交手续:符合条件的申请人( 以下称“交存人” ),按当年的社会平均工资交纳。交存人须在下一年6月份到我中心办理下一年度的住房公积金,逾期不交,帐户封存。
3、办理支取手续:交存人因退休、调离本市、出国定居、去世、购房等几种情况的,可以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。在支取时,交存人填写“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”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按规定审核。同意后,经办人填写“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”凭支取人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支取手续。
4、办理转入手续:交存人办理完开户手续并有个人编号后,可到原单位办理转入手续。
5、办理补交手续吗:交存人如有补交要求,按核定标准和期限,连同汇交金额一次交清。
6、办理转出手续:交存人如有新单位,应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。转移时,须提供新单位的全称,单位开户分中心全称,单位编号,个人新编号等材料。经办人填写“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单”,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转移手续。
7、每年6月底,依据住房公积金中心打印个人对帐单,由交存人自己对帐,发现有误时,报经办人查询。个人帐户有余额,下一年度不再续交的,帐户自动封存。
为集体委托存档单位代办的住房公积金业务
1、 代办住房公积金登记申报手续; 2、 代办住房公积金补交清册填报; 3、 代办住房公积金汇交清册填报; 4、 代办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转移手续; 5、 代办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封存手续; 6、 代办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支取手续; 7、 代办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贷款手续; 8、 协助委托单位办理合并、分立、撤消、解散及破产后涉及住房公积金的业务; 9、 代办其他与住房公积金相关的业务。
集体委托存档单位代办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材料
1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; 2、提供参加住房公积金人员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基数; 3、提供参加住房公积金人员花名册务; 4、单位公章他与住房公积金相关的业务。 5、提供单位开户银行、帐号; 6、其它相关业务需要的材料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