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办理因私出国政审


2006-07-18 10:45:38    10:45:38

     凡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的流动人才,要求出国(境)定居、探亲、 访友、继承财产、留学、工作、旅游以及其他非公务活动,均可在人 才流动机构办理出国(境)政审。办理完政审后,由本人去北京市公 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护照。根据有关规定,流动人才出国(境)政 审工作,一律归口由管理其人事档案的党委组织部或政府人事部门所 属的人才流动机构办理,其他机构不得承担流动人才因私出国(境) 的政审工作。        流动人才因私出国(境)应提交出国(境)有关材料;申请人与 人才中心签订的存档合同书、居民身份证;原工作单位或现聘用单位 人事部门出具的近期工作表现和同意出国证明。   目前,北京地区的流动人才可在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、北京 市人才服务中心、各区县人才中心、国际人才交流中心、中科院人才 中心、中国化工人才市场办理出国(境)政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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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《新京报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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