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体委托存档服务程序


2006-07-17 13:29:35    13:29:35

 一、办理集体委托存档立户手续:

    1、审查收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、法人代码证书、介绍信、经办人身份证;

    2、签订委托存档合同,发放《集体委托存档联系卡》

    二、办理单位聘用人员调档手续

    1、根据单位聘用人员调档名录,开据存档商调函。

    2、具体要求参见《职工委托存档服务程序》

    三、审核接收档案

    1、按照有关《职工委托存档服务程序》内容规定审查接收档案。

    2、将符合档案管理规定的档案登记表录入微机,打印“入库花名册”,办理入库手续;(“入库花名册一式两份,盖章后交委托单位和档案室各一份)对不符合档案管理规定的档案提出完善意见,指导企业补充档案材料。

    四、存档后的服务

    根据单位的书面要求,按照有关《职工委托存档服务程序》内容规定提供服务。

    五、档案转移

    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须为员工开据“单位同意转移档案介绍信”, 市职介按照有关《职工委托存档服务程序》内容规定提供档案转移服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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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中华工商时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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