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. 接收北京户籍人员存档程序: 1. 存档本人持身份证到人才服务中心开具调函,领取相关表格; 2. 持调函回原档案存放单位办理档案调出手续; 3. 相关表格由存档本人如实填写;
二. 本人应认真填写通讯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,以便能及时与您联系,及时为您提供服务。
三. 乙方交付甲方档案管理费每月20元,从档案转入甲方当月一次交付三个月管理费用,三个月内调出管理费不退,以后可集中预交或逐月交付档案管理费。计算的最小单位是月,以每月15日为界,15号(含)前调入及15号(不含)后调出的按1月计算。
四. 本人缴费或办理与档案相关事宜,应持《存档卡》办理。有关部门查阅档案,须由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工作人员持介绍信和办事人员身份证,方可办理查阅手续,原始档案一律不予外借。
五. 《存档卡》为存档人员本人的办事凭证,他人代办须同时出据委托证明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。《存档卡》应妥善保存。
贸促会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及电话: 地址:北京复兴门外大街一号(100860) 咨询电话:010-880759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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